第五章 红灯下面没有赢家

我在澜城算夜账 纸白竹 2167 字 23小时前

()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二日清晨,白鹭少了一个人,后门却没有少一把锁。

月桂的竹床收拾得很齐,枕头下压着已经数好的工资和一只没封口的信封。她每月十五日寄钱回家,写地址前总去厨房用肥皂洗两遍手。那天才十二日,钱一分没带。门后挂着穿了两年的旧凉鞋,新买的红鞋和两件衣服不见了。

红姨把一块空木板抱到柜台,最下面那枚钉子还在晃。

“她的牌也没了。”红姨说。

关灯那件事以后,找我接供货账、讨欠款的人越来越多,也有人把来路不清的年轻姑娘送到后门,答应把头三个月工资分给白鹭一半。红姨一律赶走。白鹭楼上做的不是能摆在太阳下说的生意,但顾北山定过一条死规矩:人进门时要知道来做什么,想走时门也必须开。

我们自以为门没上锁、工资按月发,就比别处干净。月桂消失以后,我才看见门外还系着一条绳。

白鹭给每名夜班员工做了长方形黑木牌,正面写名字,背面是编号。人进店,牌挂“在店”;中途外出,门房记时间、去向和车辆,再移到“外出”;下班后由本人核清当日工钱,牌才放进“离店”木盒。天亮前,红姨会把三个位置的木牌与花名册一个个对上。

木牌不能拦住谁离开,至少应该告诉我们,她最后从哪扇门走。

月桂当晚在三〇七房的服务单上签过名,“在店”和“外出”却都没有她,“离店”木盒也是空的。门房这才承认,凌晨一点多,一个叫苗姐的招工女人来过。苗姐说月桂要换店,自己从木板上摘了牌。门房正替客人搬行李,既没让月桂本人核钱,也没看见木牌进盒。

月桂二十一岁,平常整理包房,客人多时陪桌。她从不喝客人递来的酒。她可能自己想走,却不会把准备寄回家的钱留下。

红姨拿着那只信封对我说:“她可能想换地方,不会把寄回家的钱留下。”

我先查后门记录。与月桂一起走的是个叫苗姐的招工中间人,过去一年给白鹭介绍过十七名员工。她替新人垫车费、衣服和住处,白鹭再按月从工资里扣还。问题在于,六个人的工资不是发到本人手里,而是由苗姐凭一张介绍单代领。月桂来白鹭时拿过她五百元预支,按我们的工资记录,半年前已经扣清。

黎真把十七个人的工资联全部找出来。月桂的那一页清楚写着“余额零”,苗姐自己的小票上却又出现“续介费”“换店保证金”两项。两项没有月桂签名,合计四千六百元。另有四个由苗姐介绍的人,在工资扣清后突然离开白鹭,档案里只写着“不做了”,没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。

我问红姨为什么从前没查。红姨没有替自己解释。她把后门总钥匙放到桌上,说门里的人她能看住,门外介绍人怎样记账,她一直当成对方的事。顾北山也在场。他翻完六张代领单,只把其中一张推给我。那张单上有我的签名,是我在金鸥开业最忙时批的。

第一天,阿木把车站、港口和十七家店的司机问了一遍。一名夜班车夫记得那辆灰色小巴,车尾贴着河亭一家旅店的旧标志。河亭在澜城以南,坐车约四个小时。老阮找出与那家旅店跑过货的司机,对方确认小巴每周往返两次,通常替几家夜店接送员工。

第二天,我们仍没有月桂本人的消息。我把苗姐介绍过的十七个人逐一叫到白鹭,只问三件事:拿过她多少钱,已经还过多少,自己的证件是否在手里。十七个人中,九人的原始预支早已还清,苗姐却仍在代领六人的工资;两人的证件由苗姐保管,理由是怕遗失。黎真把每个人的回答分别写下,让本人按手印,谁也没有被要求留在白鹭。